永嘉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引导全社会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
6月3日,永嘉举行纪念六五环境日暨《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志愿宣传启动仪式,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宣传《条例》、监督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保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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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 20:13 上传
当日上午, 100多名志愿者聚集在大小楠溪交汇的沙头镇耕读小院生态广场,仪式后,兵分两路开展现场活动,一路到岭下村文化礼堂开展《条例》宣讲,另一路奔赴楠溪江流域,进行监督两岸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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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温州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历经多年的起草和审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楠溪江保护范围内十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包括电鱼、炸鱼、毒鱼以及在禁止水域驾驶燃油动力船筏、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游泳、烧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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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组织倡议下,成立一支楠溪江民间护法队伍,由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队伍具体实施,他们深入楠溪江流域、村居、文化礼堂、学校等地,向人们宣传《条例》的相关规定,唤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的环保意识,并监督一切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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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十三年来,长期坚持守护楠溪江的生态环境,开展巡河监督劝导、宣讲、水质监测等志愿活动,引领越来越多的志愿者积极投身保护楠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