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桥头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涉嫌嫖娼的汪某某和涉嫌卖淫的向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2020年4月14日晚,矮个子汪某某和中年妇女向某某在桥头镇桥头街一出租房内以40元一次的价格发生性关系。面对民警询问, 二人如实陈述了其卖淫嫖娼的行为。
汪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嫖娼,因系初次嫖娼,且认罪态度良好,属情节较轻,依规被处以罚款四百元的行政处罚。
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卖淫,依规处以行政拘留11天。
桥头最近疑似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除了上文这对男女被查获外,6月5日,桥头派出所经人举报还查获了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的毛某某和涉嫌卖淫的吴某某。最终毛某某被依规行政拘留10天,吴某某被行政拘留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