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冯某在温州小南路一公司上班,明知该公司从事卖淫牟利活动,有二十余名卖淫女,仍担任该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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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3 17:5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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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获公司账本统计,一年多的时间,该公司组织卖淫共计1.7万余次、获利400余万元。冯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七年,罚金70000元。
此前,相关案件的23名被告人,第一、第二被告犯组织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1人按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