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发融悦东方购房时电商费的咨询 温州日报 11-11 4818 在购买瓯海区沉木桥街大发融悦东方房屋时,经大发销售介绍需缴纳5~10万元不等的电商费才可享受相应优惠,因第一次购房,不懂是否违规,且当时信任了大发销售,所以按他们所说缴纳。后来发现所谓的电商费并没有记入房屋总价,也未开具正规发票。现咨询如下: 1、如果上述行为为事实,收取电商费的行为是否违规? 2、如果是违规,相应的责任在谁?是哪个监管部门的责任? 3、违规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向谁索要电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