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09-13,2020-01-09,03-15实名举报人刘德习、刘德边、陈庭思等众多村民签名向各级纪委邮寄十三封举报信。今年6月6日上午,镇纪委到村部召开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党员、村民代表约四十多人,举报人刘德习、刘德边、陈庭思三人也到会。大约一个小时,纪委副书记潘周辉主持会议。举报内容实质未涉及,没有群众、举报人说话机会。6月8日网上发布:
日前,县纪委监委、灵溪镇纪委监察办利用周末时间,在灵溪镇大浃头村委办公楼联合召开“大浃头村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对信访问题的查办情况进行公开反馈。
据悉,长期以来,群众信访举报是纪委办案重要线索来源之一,但与此同时,大量没有事实依据、甚至是诬告、诽谤的信访投诉,也在浪费着基层纪委办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影响村社等组织集体的团结与发展。为了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的任务部署,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消除不利影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灵溪镇纪委监察办联合召开该会议。会议通报浃头村的信访问题调查情况,并就大浃头村菜市场招牌挂有关问题作了情况说明。
“钟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在一些涉纪疑难信访、“三多”等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问题查结化解上,大浃头村全公开、全方位的“阳光反馈会”形式,是一种很好的尝试,能够直观地消除信访人心中的疑虑,提升群众的满意率,今后县纪委监委和灵溪镇纪委监察办还将继续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将这种模式大力推广下去。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关键之年,做好信访问题化解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宣传引导,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将进一步为我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外部环境。
2020年8月31日上午9点多,举报人与受害人洪桂花到灵溪镇纪委一楼潘周辉办公室,黄(王)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洪桂花说:山海小区3-5栋共16间,大浃头村书记刘荣新大约在五年前收取8万元;另一间小房占地约20平方,工业园区已经支付征地补偿款,刘荣新又要收取5万元,这五万元也由16户分摊每户3125元。洪桂花还提交山海小区3-5栋16户手机号给纪委核对举报案情。山海小区外来户共584户,每户都收取5000元。开具的票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已提交纪委的票据编号(12)0169972。内容摘要栏目填写:山海小区3-21#补偿费80000元。另一张票据“温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票据号No1698760.填写内容:外村建房户3-23幢青苗补偿款75000元。也有没开发票直接收取现金。刘荣新在2012年至2016年收取外来户584户补偿费、青苗费合计297万元,应依法返还每户5000元,其中山海小区3-5栋共16户每户8125元.,并自收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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