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大酒店6月嫖娼,9月自首 温州都市报 11-11 2819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6月16日12时许,李**在鹿城区金银岛大酒店438房间,以700元人民币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方式,对阳*进行嫖娼。2020年9月9日15时许,该李**主动来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BZX1yCkqePeb06qe.jpg (68.6 KB, 下载次数: 25) 下载附件 2020-9-27 10:57 上传 网络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