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荷花锦园出现了一个自管小组,他们用栏杆、路桩等把荷花锦园2-8幢及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围栏起来,使这几个地方及附近的车辆进出都要进过荷花锦园收费点,他们收取500--1800的过路费或停车费,我们因为要接送孩子上学赶时间,不得已被交了钱,别的邻居看这些自管小组人员长得人高马大,不想惹事,也纷纷交了钱。请问,一个荷花锦园荷新巷自管小组可以跨区域的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的停车费吗?一个荷花锦园业主自管小组可以对别的小区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吗?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