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晚,温州21岁男子倪某和26岁男子杨某,在商场认识了两位女生,阿利阿敏(化名),上初二。
8月8日23时许,俩男子将阿利微信约出后带至杨某家中。在二楼后间,倪某使用言语威胁等手段与阿利发生性关系。之后,杨某也想,并试图强行脱掉阿利裤子,因遭到反抗而停止。后杨某胁迫阿利为其进行手淫和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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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8 19:1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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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倪某约阿利到宾馆,再次强迫发生性关系。
8月中旬一天晚上,这个倪某将阿敏带至某住处,在二楼房间内与阿敏发生性关系。
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如下:
倪某犯强奸罪,判刑六年六个月。
杨某犯强奸罪,犯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刑二年。
“隐伤”从预防到保护,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有关部门都要不断努力,且坚持贯彻下去,我们期盼着,每一个人都能够无忧成长,度过健康、幸福、快乐的纯真年代!
解答有关关注的疑问
这个杨某在着手实施强奸后,在强奸行为尚未实施完成前,主动放弃实施犯罪,其强奸犯罪系犯罪中止,但其中止强奸后,又另起故意,对被害人予以猥亵,依法应认定犯有数罪,予以数罪并罚。
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强奸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对其所犯猥亵儿童罪,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