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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女孩赴约见男网友,车内遭强奸

温州新闻 3400
通过网上认识女网友张某后,男子刘某约其晚上出来见面。在车上,张某被强奸了。近日,温州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21岁的刘某叫张某出来见面。见面之后,相谈甚欢之下,刘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深夜,刘开车送张回家。途中刘通过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不顾张的强烈反抗,在车内将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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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18:38 上传

网络配图 次日凌晨,刘把张送到了家。家属得知事情后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刘某能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网络结交新朋友,填补精神空虚。但需提醒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