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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手机时发现多段性爱视频,温州一男子向机主索要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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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18:15 上传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周某某在永嘉县**街道**苑**幢**号开设了一家“**手机快修店”,后在给被害人李某甲修理手机的过程中,先后两次从其手机里非法拷贝了多段性爱视频存储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里。2020年8月5日,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注册的微信小号添加被害人李某甲为好友,后以公开性爱视频为要挟,向李某甲索要人民币30000元,并限时8月9日15时前支付。因被害人李某甲报警,被告人周某某未能得逞。 2020年8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在永嘉县**街道**苑**幢**号“**手机快修店”内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被告人周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41995********,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经商,住浙江省永嘉县**镇**街**号。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0年8月13日被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26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同年10月27日被继续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