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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烦心事:验货后付款,还是付款后送货?买家卖家起纠纷,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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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到底是先验货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送货?为了这事,乐清的陈女士与某门窗店定制店迟迟协商不下来。眼看着要耽误自己的装修进度,陈女士日前向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1月19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透露,经该局工作人员协调,陈女士与该店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 据陈女士说,在装修商品房的过程中,她在某门窗定制店里定制了一批柜门。双方因此签订了一份结算单。结算单中除了有约定产品规格、数量、材质、价格等商品基本信息外,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时间,且陈女士也对该结算单进行了确认并签了名字。 随着陈女士付完定金和一期款项后,对结算单中“二期款在公司完毕后通知房东要安装前打预算总金额的40%货款”与商家产生了不同的理解。陈女士认为要先验货,柜门质量合格后会在安装前交清二期款。商家则要求先付清二期款项后再送货上门。陈女士开始不相信商家产品质量,而商家也不相信陈女士的付款信誉。为了不再延误装修进度,陈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在接到投诉后,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通过调解,陈女士理解了商家曾因客户赊账而导致亏损,所以提出先付款再送货的要求。商家也承诺了除提供产品和安装服务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还会提供后续的三包服务。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又重新签订了一份正式合同,注明了更加具体的内容。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家装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前,要充分理解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认可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再签字盖章。如果消费者认为合同中缺少某些重要约定条款,可以向经营者提出,签定一份补充协议。另一方面,经营者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更要做好服务,比如主动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三包”卡等凭证来证明产品的质量,打消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疑虑,维护好产品口碑。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胡佳妮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