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街道潘书记:为什么不能拿回拆迁协议?
东方村被拆迁户,有的还未签协议,已签的(协议一式六份全在拆迁办手里)也有未腾空。
日前,一家拆迁户儿子已签协议,而父亲是产权所有人。父亲认为赔偿有点不合理,让儿子拿回协议,拆迁办金松称“协议是不会让你拿回去的”,吴组长则称“在审核中拿不回来”。
请问潘书记,协议是双方的一种书面约定形式,你方还未签字,即未生效,怎么就不能拿回来了?即便你方签字,因非产权所有人签名也是无效的,为何不让拿回来?
另,瓯北街道发出公告说“是该项目腾空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0日,请你户在2020年12月10日前腾空房屋,如未腾空的被征收人房屋一律实行断水断电”。怎么到现在2021年了还没有断水断电?
详情不具,得空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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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5 09:01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