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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42元,工资性收入涨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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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42元,同比名义增长18.3%,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2%,居全省第5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0%。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27元,同比名义增长17.8%,居全省第2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同比名义增长18.4%,居全省第6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1.88,比上年同期缩小0.01。

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的涨幅仍然高于经营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

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768元,同比增长25.2%,占可支配收入的53.0%;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555元,同比增长24.5%,占可支配收入的51.3%。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313元,同比增长17.2%,占可支配收入的16.3%;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846元,同比增长16.4%,占可支配收入的26.3%。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329元,同比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16.4%;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72元,同比增长8.0%,占可支配收入的8.1%。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917元,同比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14.4%;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548元,同比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