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

温州有人要给外孙买学区房,女婿却让他不放心…

温州新闻 1511
近日,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举行了一次公益咨询活动,解答市民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市民们也是踊跃参与进来,借贷、遗产、股权、婚姻、维权等等的问题五花八门。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们也一一耐心解答。 其中,一名老人提出的问题格外引人瞩目。 这名姓陈的大伯,向服务团咨询说,自己的外孙马上就要读小学了。为了外孙的读书问题,自己和老伴想出资买套学区房。但心里面却有些顾虑在。

so9IwBOv3xBx3o3H.jpg (116.51 KB, 下载次数: 33)

下载附件

2021-5-14 16:45 上传

图文无关 因为,女儿和女婿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之前还闹过离婚。 自己出资买的这套学区房,只想给女儿,不想让女婿也占有份额,这得怎么处理? 对此,律师章海燕解答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办到这点,一种是直接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并要求女婿放弃自己的份额。 第二种,就是买完房后,以公证赠与的方式给女儿一人独有。不过这种方案可能需要较高的交易税费。 如果对相关法律比较了解,就可以知道,章律师所说的两种方案都是可行的,符合法律法规,同时也最贴切陈大伯的要求。 但不得不说,无论是哪一种方案,真的实施起来,都很难体面得起来。 如果女婿通情达理倒还好,如果遇上那些心思敏感的,对夫妻两本就脆弱的感情又将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了。

G88N24a0pl0589ps.jpg (91.39 KB, 下载次数: 30)

下载附件

2021-5-14 16:45 上传

图文无关 都说老丈人永远看女婿不顺眼,除了“自家白菜被猪给拱了”这样十分朴素的理由外,再往深层次分析,其实老丈人和女婿的关系,远远也谈不上多亲近。 岳父母不会把女婿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女婿也不可能认岳父母当亲爹妈。 两者只是因为刚好有“妻子”、“女儿”这一座桥梁在,从而建立起了特殊的关系,保持着一种相对的平衡。一旦这座桥梁崩塌,两者的关系就会变得十分微妙了。 如果夫妻关系和睦也就罢了,双方都会爱屋及乌,“一个女婿半个儿”,“岳父大人半个爹”。即使只是“半个”,比起外人来也亲密多了。 但在这件事中,陈大伯的女儿女婿关系却不那么和谐,甚至还闹过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陈大伯完全对这女婿放心,把他当自己人看待,显然是不现实的。 在温州买套学区房,显然不是什么小事。老人家的顾虑完全可以理解。 古人说“饿死不进萝卜园,穷死不耕丈人田”,讲的就是男子汉要有志气,不能贪图岳父家的财产。老人家全款买的房,属于老人家的个人财产,想怎么分配都是他们的自由,当女婿的也实在没有立场去争什么。 相信这名女婿还是能想通这点,放平自己心态的。 但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建议陈大伯还是用温和点的方式,尽量不要去伤了双方的体面。 对于这个问题,许多网友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认为,老人家的苦心,完全可以理解,女婿终究不是一家人: “ 网友@建安圣地:女婿,终归不是一家人的。老人家自己出钱,给自己女儿买套房,再正常不过了。 网友@bilil:这大伯的担心感觉没啥必要,这女婿得多厚的脸皮才敢来争这房子?不怕被人笑死。 网友@金鳞翅:主要还是夫妻关系不好,老丈人才担心到时候人财两空。完全可以理解,换我我也担心。 网友@白雪皑皑:老丈人女婿就是天生的仇人,我老公也天天我爸吵架。但我相信,老公也不会争这种房子的。 网友@11143:有点没看懂……是说如果不按这两方式来,到时候这女婿还分得到这房子?太不合理了吧。 网友@曲奇饼干丫:虽然这么干可能撕破脸皮,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你对自己老婆不好的?那么丈人的东西你也没分了。 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同情这名女婿,认为这样的处置有些欠妥: “网友@wuli吴:理是这个理,不过要我是这女婿,这婚是离定了,这是把我当贼防呢? 网友@风呼呼:呵呵,不把女婿当自己人,到时候也别麻烦女婿就行,各过各的就好。 网友@江南雨夜情:这是巴不得女儿离婚啊,不是房子不房子的问题,这简直就是侮辱了。这气谁受得了?要是人家本来就没心思争这房,被你这一瞎搞,非整出其他枝节来。人争一口气,要么大家就都别过了! 网友@student:我觉得还是得好好考虑下这问题,这的确有点伤人心了。虽然大家都知道女婿肯定算外人,但你这样直接掀盖子,如何让人下的来台? 网友@3#盛旭机电:婚后财产,凭什么不争?当初也是花了钱才娶过来了的。 女婿,到底算不算外人?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