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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温州男子当街连捅女友,被群众当场制服!(更新:颁发见义勇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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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晚上,在温州市区大南路银泰边上,一名男子殴打并用利器捅伤一名女子,几名市民见状上前合力制止凶徒,成功救下受伤女子。据了解,该男子因感情纠纷对女友行凶,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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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 16:48 上传

6月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第一个冲上去救人的市民辛先生。他回忆说,事发时他在路边刚打完一个电话,意识到不对劲,他迅速冲上前抱住了行凶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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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 16:48 上传

辛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做手表生意的,店铺离事发地不远。“谁碰到都会去的。”他说。

辖区南门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脱离了生命危险,行凶男子也已被控制。

温州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 副主任 王青山律师认为: 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具体到这个事件,因为没有了解到具体的案情,无法正确判断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个人认为,在该名女子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如果行凶男人一直坚称当时没有想过剥夺女子生命的,本案很难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 闹市区合力制服持刀凶徒两位“平民英雄”荣获“见义勇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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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4 18:12 上传

“感谢你们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了一起伤人案件。” 6月3日,鹿城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基层基础大队大队长滕自立为热心市民辛均高、段龙福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热心市民辛均高(中)、段龙福(左)获颁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6月1日晚,市区大南路银泰百货附近发生一起男子持械伤人案件。热心市民辛均高与段龙福见义勇为,果断出手,合力制服凶徒,救下被刺女子,直至民警到场处置,有效保护了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 事情发生以后,媒体对辛均高等人的英雄事迹进行了广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们称赞其为“平民英雄”。此外,辛均高还被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评选为“天天正能量特别奖”,给予奖励1万元。 “当时根本没多想,就是想着救人。”辛均高表示,很感谢大家的赞誉,今后还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在得知“天天正能量特别奖”有1万元奖金时,辛均高与段龙福商量后,一致决定将这笔奖励用于公益事业,并希望捐赠给环卫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