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原苍南县林业局对桥墩镇新村村郑修满擅自占用林地修建圣德宫作出苍林罚书字[2018]第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郑修满在2019年3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2019年5月27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桥墩镇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圣德宫。
2019年7月,桥墩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立信投资风险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认为拆除圣德宫有可能造成信仰群众上访,故决定暂缓拆除。上述风险评估报告作出的主体、风险分析均有严重问题,以不存在的社会风险不予拆除。
2020年4月14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发出苍检民(行)执监[2020]3303270001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苍南县人民法院向桥墩镇人民政府发出催办函,督促其尽快执结该案。
2020年4月23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向桥墩镇人民政府发出催办函,督促其尽快执结该案件。
但是至今,桥墩镇人民政府仍置之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不依法组织拆除圣德宫。桥墩镇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有损法律尊严,敬请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判。 举报人:马加鹏 手机:13780181171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