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绍方、龚祖顺破坏文物
违法扩建宗祠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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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系永嘉县鹤盛镇大矼村村民,今向你们反映关于永嘉县鹤盛镇大矼村村长龚绍方、书记龚组顺违法拆建扩建宗祠、破坏国家文物的事实情况,望予以立案调查,要求恢复原状,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
永嘉县鹤盛镇大矼村坑西自然村龚氏宗祠,具有743年之久历史,面积约600平方米,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的古建筑,已被永嘉县人民政府列入第三批文物,编号为330324803180002760,修建于清朝。岂知,2018年3月间,村长龚绍方擅自将村内文物“坑西龚氏宗祠”拆除,改建为混泥土结构,并将拆除后的木头出售给枫林某村。后来,永嘉县鹤盛镇大矼村村长龚绍方、书记龚组顺,大搞迷信,未经审批,在宗祠一处征收面积600平方米予以扩建,共建二层,其中包括良田0.3亩,对此,村民非常气愤,曾向鹤盛镇政府、永嘉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均无果。
综上,永嘉县鹤盛镇大矼村村长龚绍方、书记龚组顺擅自拆除扩建宗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国《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第62条等有关规定。为此,为了维护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及村民的权益不受侵犯,故恳请你们依法立案调查,恢复龚氏宗祠原状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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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八号 于 2021-11-30 19:55 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