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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预案有关的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事权上信访人潘长文被涉嫌打击报复的报告

温州日报 6101
侵占龙峰林场资金等问题:于2018年5月煽动众多岭北村民到罗阳镇政府施压,严重扰乱办公秩序等等。罗阳镇人民政府迫于无奈于2018年6月8日聘任潘长文为龙峰林场场长,之后向潘长文移交龙峰林场公章及账户。同年7月20日,潘长文与潘恩超成立泰顺岭北龙峰森林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龙森公司,私营企业)。同年7月24日,经罗阳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同意将龙峰林场账户集体资金2164743.99元转入龙森公司保管。同时龙森公司财务章交由罗阳镇人民政府保管。截止2018年8月16日,潘长文在龙峰林场无实际具体事务需要开展的情况下,任意占用龙峰林场集体资金11.8万余元,用于龙森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办公设备采购、交通工具租用及汽油费等。其中,潘长文以龙森公司名义与其妹潘彩霞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于2018年8月7日支付汽车租金及押金51579元。之后,潘长文让潘彩霞取3万元交其使用。2018年8月18日,被告人潘长文在明知龙森公司财物章在罗阳镇人民政府保管的情况下登报遗失该财务章并声明作废。罗阳镇人民政府遂于同年9月3日以潘长文系失信被执行人免去其龙峰林场场长职务,于同年9月5日任命徐小静为龙峰林场场长。 4.2019年8月开始,为了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时任泰顺县罗阳镇党委副书记林少南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重点信访对象潘长文的信访积案开展化解。被告人潘长文以息访息诉为条件先后要求罗阳镇人民政府解决因龙峰林场打官司产生的费用及人工工资问题总计44万元、解决棠坪村建养猪场问题、解决蔬莱钢管大棚项目补助问题、解决其系失信人员问题等。经多次沟通,因龙峰林场官司产生的费用44万元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