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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鹿园业主投诉开发商“老带新”有猫腻,个人信息被“截胡”

温州都市报 3142
导语陈女士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说,自己半年前和一位做中介的朋友去买了新鹿园的房子,说好的“老带新”奖励金却没拿到,理由很奇怪。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有了买新房的打算,于是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就让自己做中介的朋友徐女士帮自己物色合适的房子,到了7月中旬,陈女士看到中介徐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新鹿园的房子让她非常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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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陈女士:在中介朋友的朋友圈看到了她发的一个工抵房,然后我就联系她了,然后她说带我去看。在我的同意下我号码给她,她帮我报备进去(房开的系统),然后我当天跟她去看,然后(当天)定下来。我可以肯定的是,在她在我去之前,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一起去过这个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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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在陈女士跟着中介徐女士看房后当即就支付了诚意金之后几天也补齐了定金并完成了购房手续,但在今年1月1号,陈女士从中介徐女士那里得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消息,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侵犯了,原来,在徐女士报备陈女士信息的前一天,另一个人也报备了陈女士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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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陈女士:房开说他们有推出一个“老带新”的政策,如果说是我同意的,他带我那还好说,但是我都压根不知道。买房半年左右以后(房开)告诉我,我在跟我朋友去看那个房子之前,我就被别人锁定了,我就感觉我这个人好像不属于我自己了一样,我感觉我的个人信息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 陈女士表示她是知道新鹿园这个楼盘有在进行一个“老带新”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活动,如果老客户介绍成功了新客户可以获得一笔奖励金,之前徐女士把自己的信息报备进房开的系统正是“老带新”的一个环节,但她没想到自己的信息会被其他人录入系统。说到这笔“老带新”奖励金,陈女士的中介朋友徐女士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认为自己辛辛苦苦跑前跑后,这笔“老带新”奖励金理应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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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徐女士报备成功后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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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徐女士:(房开)那边说这个钱是不属于我的,他说是“老带新”,我叫他(房开)把老业主(联系方式)给我,他(房开)又说这是私人的(信息),我说这样子的话,难道客户的号码就随便给谁报都可以吗?那你也要进行带看什么的,总要有个程序是不是?我就觉得很奇怪,我都服务到位了,说我这个是无效的,报备无效你早跟我说啊。 究竟是谁报备了陈女士的信息?陈女士和中介徐女士都一头雾水,她们表示曾经询问过房开工作人员,但是房开表示这属于个人隐私不便透露,于是陈女士联系上《科林维权热线》的记者,希望可以明明白白的知道事情的真相。随后记者联系上新鹿园的开发商温州凯昇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调查后告诉记者,比中介徐女士早一天报备陈女士信息的是陈女士在外省做生意的儿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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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温州凯昇置业有限公司给记者的微信回复 陈女士的儿子在和朋友谈生意的过程中提到了自己母亲目前准备购买温州新鹿园的房产,朋友表示自己已经购买了,一番交流后陈先生向朋友提供了一个母亲不常用的手机号。温州凯昇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公司判客制度的先后原则,将陈女士到访途径确认为陈女士儿子的朋友推荐。但陈女士并不认可房开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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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陈女士:我儿子听到朋友说买了那里的房子,就无意间把我的号码给他了。 记者:当时也不知道... 陈女士:不知道。 记者:不知道这个电话号码和名字拿过去准备报备用的是吗? 陈女士:对对对,我儿子也不知道,直接号码报过去就把我捆绑掉了。 那么这笔“老带新”奖励金应该属于谁?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陈品新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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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4:33 上传

陈品新律师: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看的话,那么应该是给实际的中介(徐女士)。冠名的中介(陈女士儿子的朋友)他取得了陈女士的个人信息,那么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冠名的中介)如未承担义务,也没有履行合同中间所约定的事项,他没有做事,当然也就不享有合同的权利。实际的中介她是实实在在的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那么应该享有合同的权利,她可以向房开主张要求支付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