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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禁止“二月初一”设摊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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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5时58分,苍南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对象,疫情形势严峻。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3月3日起瞿溪街道辖区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全面禁止“二月初一”设摊,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即日起至3月底,一律禁止摊位摆设。

二、已设的摊位于3月3日中午12时前一律撤收。

三、进入宁屿路人员一律扫“温州防疫码”、测温、戴口罩。

四、如发现有“温州防疫码”异常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并报街道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86263995。

瞿溪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