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5时58分,苍南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对象,疫情形势严峻。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3月3日起瞿溪街道辖区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全面禁止“二月初一”设摊,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即日起至3月底,一律禁止摊位摆设。
二、已设的摊位于3月3日中午12时前一律撤收。
三、进入宁屿路人员一律扫“温州防疫码”、测温、戴口罩。
四、如发现有“温州防疫码”异常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并报街道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86263995。
瞿溪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