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金服案的诸多陷阱
当今社会上,陷阱多多,司空见惯。但温州温报集团竟也设置了道道陷阱,诈骗老百姓的血汗钱,这就难以置信了。请看如下:
陷阱 1, 2015年12月创建温州温都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都金服)时,绞尽脑汁,设置了报业集团传媒旗下的一个子公司作‘’挡火墙‘’。这种障眼法,以示人们,温都金服与我们报业集团是两回事。以此‘’墙‘’,来挡避风险和责任。此着,不能说不是妙棋?!此坑深矣!
陷阱 2,关于组建温都金服的合资协议三方中的乙方,即深圳华平投资有限公司,是占48%的大股东。现有证据表明,竟为个人代持。晴天霹雳,闻所未闻。其‘’严谨风险把控‘’,造假!!!实实在在的子虚乌有,地地道道的险恶陷阱。
陷阱 3,温报集团隶属市委宣传部下机构,管辖区在温州市。温都金服的登记,注册的大红印章,盖着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並非鹿城区监管局。 那么把地市级的,涉金融,涉政治影响面极大的一个重大案件,下放到区级办理。况且,鹿城区司法部门已肩负多个金融重案,担子已相当沉重。 这为哪般? 令人匪夷所思。
立案两年来的事实结果表明,涉嫌故意降级,框架办案,保护报业,坑害百姓。
陷阱 4,把集资诈骗定为‘’非吸‘’,把该案办成自然人犯罪。这是转移案件性质,开脱报业犯罪的又一陷阱。它使出借人陷入有冤无处申,有债无处讨的无奈境地。出借人只能在他们设置的框架内奔波,挣扎,翻筋斗。即使精疲力竭,也无所收获。
陷阱 5,现在所掌握的对赌协议,其实是温报集团把出借人的利益去与人对赌,变卖股权,甩锅的又一臭恶陷阱。温报集团只有满脑子的金钱和利益,哪里还有党性原则,初心和担当!哪有还有天理,诚信!哪里还有以人为本,人民群众的利益观念!统统没有!!!
纵观以上陷阱,复杂且不失奥妙,出奇又不失阴险,触目惊心。
也许会有人说,真想不到,温都金服案竟有这么多陷阱,‘’邪作‘’,来坑害我们老百姓?
其实,你一旦联想到腐败两字,联想到官商勾结,联想到原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你会就幡然醒悟。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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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天下无贼 于 2022-9-2 16:13 删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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