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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干部永远作假案永嘉县自然资源和

温州日报 2021
永嘉县干部永远作假案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作假审批 申请人 徐海兰 女1959年6月330324195906055347电话13968966744 被申请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枫林管理所陈建环所长。 请求事项 请求贵处依法撤销《规划许可证第3303242110056号》事实与理由 2021年7月22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枫林管理所将申请人自留地批给徐建国 徐新龙建筑房屋 其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所有权。见证据護炉村证明。 农村住房建设审批附图(用地总平面图)四邻意见未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故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核发给徐建国 徐新龙建房(规划许可证乡字3303242110056)号农。明显程序违法,其行政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所有权和合法权益。请求贵处依法撤销(乡字3303242110056号农)规划许可证。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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