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干部永远作假案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作假审批
申请人:徐海兰,女,1959年6月,330324195906055347
电话:13968966744
被申请人: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枫林管理所陈建环所长。
请求事项:
请求贵处依法撤销《规划许可证第 330324202110056(农)号》
事实与理由:
徐建国建房审批程序不合规,理由如下:
1、徐建国审批建房程序不合规,在行政复议答复书温永政复[2022]12号提供的材料显示:
村委会意见一栏,无村委会公章。既然村委会没有公章,那么包括枫林管理所以及枫林镇政府本不该签署同意建房的意见,该程序明显不合规,且违反基本常识!
村委会意见一栏,需要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但村书记是黄少郎,而不是黄少旺,而且黄少郎并不知情,证明村委会意见签字无效!
另外枫林管理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以及县人民政府的都没有公章,这点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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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2-6-11 08:04 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