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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王某某(男,43岁)、杨某某(男,36岁),被行拘

温州日报 962
目前正处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防疫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乐清市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月16日,乐清市防控办通报,今年8月至今,有9名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严处,其中2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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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6 20:40 上传

今年8月,虹桥镇的王某某(男,43岁)居家隔离期间,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摘下手环,私自驾车从家中外出,违反居家隔离观察相关规定,并故意隐瞒事实,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9月,北白象镇杨某某(男,36岁)居家隔离期间,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管控规定,全程佩戴手环,擅自离开住处外出,并故意隐瞒事实,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目前,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待集中隔离结束后执行。 乐清市防控办提醒,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尤其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更不能私自取下手环,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违反相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要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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