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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近视看错尾号误转万元,对方拒不偿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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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 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 但在带来交易便捷的同时 也可能因疏忽而造成损失 如果意外转错账,对方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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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7 18:22 上传

近日,文成法院玉壶法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案情回顾 赵某使用手机银行将自己名下一个银行账户内的10000元转至另一个银行账户。他曾与张某发生过交易往来,在转账记录中留有张某的账户信息,好巧不巧,二人银行账户名和账户尾号恰好相同。赵某有高度近视,就这样阴差阳错,误将款项汇入了张某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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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识到自己转账错误后,赵某就立即联系了张某,可是,张某不仅不同意返还款项甚至还拒接赵某电话。无奈之下,赵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原告因失误将10000元转入被告账户,被告获得该笔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因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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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软件进行交易转账是现今常见的一种方式,每个人在银行转账时要谨慎待之,仔细核对转账对象的身份信息,并且明确资金的性质和用途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义之财不可取,切不可因贪小便宜而侵占他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