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温州市卫健委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2月25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称:温医附二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当地卫健委给予警告、并罚款1.2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温医附二院在书写患者相关查房记录后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温州市卫健委决定给予该院警告、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医院官网显示,温医附二院又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始建于1976年,其前身为温州医学院白求恩门诊部,该院不仅是浙江省属三甲综合性医院,还是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拥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下设鹿城、瓯江口、龙湾三大院区,实际开放床位3401张。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中,位列85。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管理漏洞,病历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别小看病历细节上的“小瑕疵”,毕竟病历是医师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文书,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再就医的重要参考,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也是医保检查的检查对象之一,需要引起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希望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执业,自觉尊法守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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