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暑假期间中小学校违规补课,温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治理暑期中小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努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今天,温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期间中小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三项具体举措,一起来看→
一、把握整治重点,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一)学校层面。可以按规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的暑期托管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暑期孩子照护困难;也可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些夏令营和游学、研学活动。但各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不得以夏令营等任何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以暑期托管的名义开展文化课补习、培优等;不得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变相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各普通高中在保障师生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开放学校图书馆、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让有需要的学生暑期回校自习,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可以安排部分老师志愿答疑,但不得以此名义进行集中授课、变相补课。
(二)教师层面。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得参加以“研学”“夏令营”“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形式开展的有偿补课。
(三)校外培训层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规定,从严打击各类以“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研学”“夏令营”“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从严防范原学科类培训机构出现假注销、真运营的情况,从严查处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进行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二、优化整治方式,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堤坝”。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教师的警示教育,确保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确保思想认识不缺位、宣传动员全覆盖、整治工作无死角。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因违规组织补课等行为而发生师生安全事故。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协作机制,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把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全市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师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补课。
(二)畅通举报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并开展暗访,打击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各学校要逐人摸清有偿补课的底子,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往年反映强烈、有辅导苗头的教师进行重点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并要主动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将省市举报平台二维码公布在学校公示栏、校门口等明显位置和家校群,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接到的举报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形成闭环管理。
(三)推进市县联动,奏响“最强和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管无缝、沟通无阻、协作联动,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对涉及违规补课的举报迅速组织查处,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市教育局将组织若干检查督导组,结合各地各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交叉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重点抽查违规补课查实案件数较多、信访举报频次较高、整治工作不够深入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整治要求,织密织牢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链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高度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保持工作力度不减、韧劲不松,把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师德专题教育、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和清廉学校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有效遏制暑假期间中小学违规补课,巩固深化我市“双减”工作成效。
(二)压实责任主体。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负责所辖学校及辖区内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有偿补课的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扎实推动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直各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含退休教师,下同)有偿补课整治。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教师的警示教育,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接到的重点举报线索,专班将进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并将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市对县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和市直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价,对措施不力、管束不严、督查不到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严处违规行为。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的通知》等要求,对排查出的学校及教师违规补课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典型违规案例通报予以点名道姓,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通过家委会收取暑期补课费用,以开展军训、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方式,变相高收费的均属于乱收费追责范围,学校不得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或对举报乱收费行为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对家委会监管不力,导致家委会成员违规收费或履职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及时,不配合、不支持,对自身问题避重就轻、不及时查处或查处偏轻,以及有“通风报信”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全市中小学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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