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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干部能“下”,干事才能“上”

温州都市报 1210

  温州网讯 温州市昨天出台办法,将以制度规范来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这些“不适宜”者,包括6大类和24种情形,涵盖方方面面。

  仔细阅读这个约束领导干部行为的“办法”,归结起来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针对领导干部的“下”。

  干部能上能下,在理论层面一直都不是一个问题。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干部只要没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上去”之后,通常不需要承担太大的“下去”风险。正是这样的“一官定终身”,使得很多干部走上某个岗位后,取中庸之道而变得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当庸懒散慢的太平官,当满嘴跑舌头却不务正业的宣讲官,当广结人缘却不能放手干事的平庸官。这些官员的“平安”自然不成问题,有些官员,反倒因为“人脉”通达而平步青云。

  干部就得干事,就像农民种田、工人干活,照温州话来说就是“靠劳力,兑伙食”。但是,现在个别干部当官做老爷,不出劳力,也没有脑力,占着茅坑不拉屎。甚至自己不干事,还阻挠别人去干事。这样的官,下属有意见,百姓有意见,但因为他们不犯错也不违纪,似乎谁都拿他们没辙。

  在当前转型发展、改革创新的环境下,我们亟须大批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干部站到一线,冲在前头。这样干事的干部,需要适得其所,这个“所”,就是要那些“不适宜”的干部腾位子,只有把这些不称职的干部调整下去,才能让真正干事的干部走上来。

  干部的引领作用,决定一个地方的发展思路和发展速度。而干部能否“下”,则决定了一个地方的用人态度,这点,温州的“调整不适宜”的做法,值得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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