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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被通报

温州新闻 8452

  温州网讯 为进一步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成果,按照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鹿城区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鹿城区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鹿城区文广新局失察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

  2014年8月,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区文化中心将一间店铺出租给温州岛屿人家餐饮有限公司。

  2015年2月,区文化中心在该公司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不顾实际情况,未对其资质进行审查,亦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和审批程序,擅自将前述店铺以原价格续租给该公司,该公司拖欠租金及水电费合计274万余元。

  2018年4月,区文化中心主任杨少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鹿城区文广新局因负有领导责任,时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季新扬受到谈话诫勉处理,时任区文化广电新闻局分管副局长陶玉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018年11月,杨少华受到开除处分。

  2.鹿城区风景旅游局党组原副书记、副局长李常春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失察失管问题。

  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鹿城区风景旅游局下属瓯游站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分国有资产,同时还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公款购买烟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李常春作为分管瓯游站的领导,在任职期间对瓯游站领导班子的廉政谈话及执行相关财务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2018年11月,李常春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3.鹿城鞋都产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黄静未正确履职,对下属工作人员疏于监管问题。

  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鹿城鞋都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负责人陈宏波未经单位审批因私出境17次。时任分管办公室副主任黄静在本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监管举措,没有牵头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监管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1月,黄静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4.鹿城区丰门街道办事处经济办主任毛飞龙执行“最多跑一次”政策不作为、不负责问题。

  2018年3月至4月期间,温州某鞋业负责人洪某根据相关规定向丰门街道申请办理鞋都二期入园手续。在办理期间,毛飞龙未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致使申请人多次为此来回奔走,影响我区营商环境建设。

  2018年6月,毛飞龙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来源:温州晚报

  鹿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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