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严明纪律,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全市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严禁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干扰、阻碍、破坏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
通知指出,要严明组织纪律。涉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汇报、请示,严禁擅自行动。涉及调整村的党员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要加强档案管理,严禁藏匿、损毁或拒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重要财物和资料。
通知中还提到,要严明财经纪律。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期间,要切实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坚决防止集体“三资”流失和挥霍行为。严禁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毁灭账册、合同等财务资料,故意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违规拖欠、占用、出借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违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和工程承包,违规挪用或套取资金等;严禁借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之机,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或私存私放钱物,违规组织和参与吃请、考察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违反有关保密纪律,擅自公开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相关资料。
据悉,此次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对村(社区)干部明确了“三个一律”规定,即曾受刑事处罚的,一律不作为村(社区)各类组织班子成员;不支持不配合工作的,一律就地免职(歇职);恶意阻挠破坏的,一律追究责任。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及其他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一律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