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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4个多月了还没拿回手机 被老师没收的手机去哪了?

管理员 2464

温州网讯 “我们已经很努力了,也没有推诿,但现实情况是手机确实没有找到,我也没有办法……”昨天上午,在记者陪同下,阿和(化名)联系上苍南县灵溪中学(三禾高中)校长林松,询问什么时候能拿回儿子在毕业前被老师没收的手机,却得到了这样的回复。

投诉:

即便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学校也不能没收不归还

阿和说,因往返学校乘坐公交车需出示“健康码”,2022年4月他给当时还在上高二的儿子买了一部手机,价格3600元。“本来按照学校规定,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后要主动上交给老师,暂为保管。没想到我儿子比较贪玩,没有主动上交,结果被老师发现,手机被学校政教处没收。”

本来,对于学校没收手机暂管的行为,阿和作为家长也是非常支持的。但没想到,2023年7月儿子毕业,他找学校要拿回被没收的手机,学校却回复手机找不到了,没有办法处理。

阿和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由此可见,学生因疫情管理验码的需求,可以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并由学校统一保管。

“即便我儿子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法律也并未授权学校可以没收或扣留后不予返还,因此我认为学校以找不到为由不归还明显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后来为了找回这个手机,儿子毕业后的4个多月里,我跟学校沟通过,跟教育局投诉后,最后没办法,在‘浙里办’也反映过此事,但最终还是没有要回手机。”阿和说。

质疑:

学校规定没收手机不归还,是否合理合法?

阿和提供的“浙里办”的回复件显示,回复单位为苍南县教育局,回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针对阿和反映儿子在学校期间手机被没收,学校不归还的问题,该局回复:为了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制定了《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并在家长会、全体学生大会、各班班会课上三令五申这一管理制度,明确表明所有违规携带手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不再归还。该学生无视校规校纪,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园并在公开场合使用手机,被班主任及宿管人员收缴,造成了恶劣影响。学校为正校规校纪,根据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管理制度》没收手机,不再归还,希望家长尊重和配合学校的管理。

针对该回复,阿和认为,学校有没收手机暂为保管的权力,但没有没收不还的权力。他质疑学校制定的规定中“所有违规携带手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不再归还”这一条是否合理、合法?

昨天上午,为了拿回追了4个多月没有拿到的手机,在记者陪同下,阿和分别和“浙里办”回复件上所留的电话以及灵溪中学(三禾高中)校长林松取得了联系。其中,在拨通“浙里办”上所留的电话后,对方表示并非苍南县教育局,而是灵溪中学,就阿和反映的问题,还将记录向该校政教处反映。

而在跟灵溪中学(三禾高中)校长林松取得联系后,林松则说:“你的诉求我们都知道,我们已经积极做出回复,并很努力地寻找手机,但现实情况你也知道,手机确实没有找到,我也没有办法。”

律师:

手机属于学生私人合法财产学校没收不归还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没收手机不还是否合法?学校的规定是否有法律效应?昨天,记者联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鲍乐星,听听他怎么说。

鲍乐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侵占。手机属于学生的私人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包括学校及老师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因此学校没收手机不还,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当然,学校因管理需要,可以制定相关规定限制学生对手机的使用,比如统一保管并及时归还,或者没收手机后交还家长保管,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

此外,学校制定的关于“手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不再归还”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关于公民财产权利的规定相冲突,侵犯了学生的合法财产权利,该规定应认定为违法。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被老师没收的手机去哪了?

记者蒋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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