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泰顺县出台《劳模工匠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该县的劳模工匠如遇到劳动权益保障难、薪资待遇不平等、知识产权受侵犯等问题,将由“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的协同机制“护航”,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意见》包括哪些内容?劳模工匠如何行使该权益?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配合?近日,记者采访泰顺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克当进行答疑解惑。
四方各司其职 为劳模工匠“兜底”
“劳模工匠是各行各业的‘领头雁’,只有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礼遇和尊重。”谈及出台《意见》初衷,刘克当表示,今年初在走访调研劳模工匠工作中,偶然听他们谈起自己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走访结束后,我们立刻联系县司法机构,商讨解决办法。”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筹备、修改,泰顺县创新出台“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协作配合机制,《意见》于近期正式出台,围绕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劳模工匠合法权益,因地制宜,形成强大合力,构建劳模工匠合法权益保护网,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地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的社会新风尚。
记者了解到,《意见》由泰顺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制定,明确了四方在劳模工匠权益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和协作机制,针对劳模工匠存在劳动权益保障难、薪资待遇不平等、知识产权受侵犯等问题,《意见》还提出多项具体举措,以推动劳模工匠权益维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五套机制 为劳模工匠“护航”
那么,四部门究竟如何协作,更好地为劳模工匠“护航”?“工会作为劳动者的‘娘家人’,将充分发挥‘一函两书’的作用。”刘克当介绍,重点在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劳动法律监督等方面,为劳模工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劳模工匠的各类案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检察院将加强对涉及劳模工匠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公正合法;司法局将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为县级以上劳模工匠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支持。
“我们还建立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宣教联动等五套机制。”刘克当进一步解释道,如协调联动机制就是工会、法院、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召开泰顺县劳模工匠权益保护情况会商会,研究解决劳模工匠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共同推进案件的处理。
此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将实现各部门劳模工匠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案件线索、处理结果等信息的及时互通和共享;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则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法院诉前调解机制、检察督查制度和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出台后,泰顺县劳模工匠权益保护联合调解中心同步成立,该中心由县总工会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涉及劳模工匠的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案件进行快速调解。同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建立裁审衔接机制,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泰顺“工法检司”共同协作“护航”
劳模工匠权益保护再“加码”
记者:庄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