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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无人机坠落S2线轨道,险些导致列车停运,警方出手

温州晚报 2286

温州轨道交通S2线上,一架无人机意外坠落,几分钟后,一趟列车就将经过该路段。日前,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附近,就发生如此惊险一幕,所幸巡检员及时发现并报警。目前,涉事无人机飞手已被温州警方行政处罚。

惊险:一架无人机坠落S2线轨道

被巡检员及时发现

日前,温州市公安局城市公共交通分局清东路站派出所接到报警,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的工作人员称,S2线清东路站通往停车场的轨道线路内,发现一架坠落的无人机。

驻站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固定证据后取走无人机,排除了安全隐患。3分钟后,一趟列车顺利从该路段驶过。

经过警方查明,当天上午,无人机的机主吴某操纵无人机在S2线清东路站附近航拍时,因信号受干扰,无人机失控坠落至轨道线路内,直接影响了轨道列车的正常运行。

“如果无人机没有被及时发现,司机紧急刹车,将导致列车运行中止,车内乘客也可能因为急刹受伤。”民警介绍,所幸险情被及时发现处置,未造成不利后果发生,但此事无疑给温州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敲响了警钟。

随后,案件被移交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警方依据《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和口头教育。

警方提醒:

轨道交通沿线上空禁止升放任何飞行物

民警介绍,除了无人机之外,风筝、气球等飞行物同样对轨道交通列车的安全运营构成威胁。这些物体由于易失控的特性,不仅可能分散司机的注意力,影响正常驾驶操作,更关键的是,一旦它们不慎刮到接触网或列车车顶关键部件,将将直接造成列车停运等严重后果。

根据《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孔明灯、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实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或者运营安全行为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温州S1线、S2线沿线很多站点都毗邻广场。市民朋友在广场放风筝、孔明灯、使用无人机时务必远离“禁飞区”、轨道站点及轨行区,共同维护好轨道运营的安全和秩序。

来源:潮新闻

原标题:一架无人机坠落S2线轨道,险些导致列车停运,警方出手

通讯员 陈伟 记者 汪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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