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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关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即将发放 温州的老人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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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6月中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并明确自7月1日起施行。

  温州的老年人能领取多少?该怎么领取?昨天,记者联系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解读补贴制度。

  哪些老人能享受这些补贴?

  根据《通知》,困难老年人补贴分为三项,即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低保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低保边缘家庭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养老护理补贴对象为不同失能等级的低保、低边老年人,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老年人当中重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0元、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250元、轻度受损的每人每月125元,低保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不低于上述低保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50%。

  基本生活补助对象为本省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计发。

  其中,前两项补贴均允许各地扩大范围,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项补贴是可否重复享受?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同时享受这三项补贴。

  那么,该补贴与其他类型的补助政策是否能重复享受?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这些情况,可以重复享受:

  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

  以下情况,不能重复享受: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助。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护理补贴。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地区的参保人员,已通过基金支付了基本护理费用且待遇高于护理补贴标准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护理补贴。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救助的,不重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补贴怎么申请、怎么发放?

  根据《通知》,养老服务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都依据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共享在册人员数据,无需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护理补贴需由本人或代办人在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起申请,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后审批认定。

  申请成功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可采取电子积分的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的社保卡养老补贴专用账户中,以服务给付的方式用于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服务范围内的消费结算。补贴对象未使用的电子积分额度,死亡后结算清零。

  基本生活补助与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发放至老年人本人或家庭的银行账户中。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

  一批关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即将发放

  温州的老人怎么领,能领取多少?

  记者张琳通讯员金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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