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多位市民近日拨打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市区东江景园有家水果店每天用高音喇叭放广告,不堪其扰。市民邓先生说:“商家打广告揽客可以理解,但是每天循环播放让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不仅如此,在该商家带动下,附近还有一家牛肉店也放起了‘广告’。”11月22日,记者对此进行现场走访调查。
循环播放广告时最高分贝达78
东江景园位于鹿城区十八家支路,距瓯江路和江滨西路200多米,附近还有瓦市小学(江滨校区)以及瓯越大桥。市民反映噪音扰民的水果店就位于东江景园的6栋一楼,名字叫“鲜天地果品(东江店)”,水果店南面就是瓦市小学(江滨校区)。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第一次来到现场时,该店铺已经开门营业,不过现场没有响起高音喇叭,也没有店员出门揽客吆喝等行为。邓先生说:“该水果店最近每天都循环播放高音喇叭,有时候上午10时就开始,有时候下午1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时。”
当天12时许,记者第二次来到现场发现,该水果店仍然没有开高音喇叭。不过此时,在水果店不远处有一家叫“牛前辈”的牛肉店开始循环播放广告。记者在距离该牛肉店4米多的位置,用手机“分贝测量仪”现场测试后发现,现场最高音达到了74.2分贝。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再一次来到该水果店时,该店也在循环播放广告,用手机软件测试,最高分贝达78。
噪音扰民如何取证是难题
2013年7月获批实施的《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据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今年11月10日该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类,是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是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第二类,是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第三类,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第四类,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其中,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江滨西路和瓯江路均属于第一类,第一类区昼间声音的最高限值是55分贝,夜间声音的最高限值是45分贝,如果超过这个界限,则属于噪音。而据《征求意见稿》显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在医院、学校、机关、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
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了解到,市民确实曾多次反映过类似水果店噪音扰民的情况,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属地派出所民警已第一时间到现场调解。不过因为生活噪音的鉴定,需专业机构专业设备现场采集,而当人在现场采集时,店铺又放低声音甚至不放喇叭,如何取证是难题。接下来,属地派出所将加强对现场的了解,调解居民和店铺之间的矛盾。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
市区东江景园一水果店噪音扰民?
附近居民:商家打广告揽客可以理解,但每天循环播放让人苦不堪言
记者蒋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