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日前,《温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于1月28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奖项由市政府设立,分为标准创新奖和标准创新提名奖;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评定标准创新奖不超过3个,标准创新提名奖不超过5个。
据介绍,该奖项申报对象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两种类型。申报项目应在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重要领域,填补标准空白或者对原有标准内容作出重大调整,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标准实施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率先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温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是我市标准化工作第一个政府荣誉,《办法》实施后将启动首届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目前,温州共参与制定国际标准9项,主导国家标准138项、行业标准333项,省地方标准20项、浙江制造标准357项;累计发布温州市地方标准158项。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标准创新贡献奖设立
两种对象可申报奖项
记者:鲍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