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1997年出生的小洋(化名)因网贷未按时还款,被金融公司起诉。在这起借贷纠纷案件中,因小洋失联且名下可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但永嘉法院执行局考虑到,小洋年纪轻轻就上征信记录,会对未来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便想尽千方百计,终于联系到小洋还清债务。
2018年5月,借款人小洋向一家金融公司贷款1000元,贷款到期后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2020年底,该公司向永嘉法院起诉,要求小洋偿还本息及违约金。该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小洋,小洋并未到庭,法院邮寄的传票等材料均无人签收。
永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小洋逾期未归还借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原告公司要求逾期违约金按照日0.05%(即年利率18.25%)的标准进行计算,法院认为相对过高,调整为当时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进行计算。综上,小洋应当付清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1668元。
经永嘉法院民事判决,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完小洋名下银行卡内余额971元后,仍然无法联系到小洋。
“该结案吗?”执行法官犹豫不决。因被执行人本人不知去向,审判过程中的材料均已公告送达完成,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现有手段无法获得其有效联系方式,按照规定,已经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结案。可是如此一来,其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进行信用惩戒。
“年纪轻轻就要因欠了700块成‘老赖’,太不值得!”永嘉法院执行局莫法官与同事决定,根据已掌握的被执行人户籍信息进行实地走访,希望能找到小洋本人,还清欠款结案。
小洋身份证上的地址在永嘉一座小山村里。莫法官一行人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这里后,却无法找到详细的住址,询问村民也没人认识小洋,得不到有效信息。在村主任的协助下,大家翻起了族谱,寻找村里1997年家里生了儿子的家庭。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与村干部找到了小洋的父亲老叶。老叶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小洋取得联系,及时将剩余的700元还清。
小洋称,自己曾经在网络上借了一点钱应急,但还款时疏忽了,时间一长更是忘记了这回事。幸亏遇上了替自己着想的法官们,才避免了失信惩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因为700元,25岁小伙差点上失信名单
永嘉法院法官小山村查族谱找到被告
通讯员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