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市财政局近日公布,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110元,从本月1日起执行。
市财政局表示,调整后,全市财政低保经费年投入预计增加9377万元,惠及全市低保对象6.55万户10.42万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路径:
1.线下申请: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含诚信承诺书),前往乡镇(街道)审批窗口进行办理。
2.线上申请:申请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救”→在办事服务专区点击“我要救助”→点击民政救助(低保、低边、特困),根据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从本月1日起执行,惠及6.55万户10.42万人
我市城乡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1110元
索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