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记者昨查询浙江政务网发现,近日,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其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中,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规的建筑材料,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决定书显示,龙湾区住建局执法人员经执法巡查发现,宝信房开在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整改未造成质量事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决定对宝信房开处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员徐某某处罚款1万元。
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显示,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项目的推广名为宝龙广场(备案名:宝龙苑),位于龙湾区空港新区,宝信房开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
记者通过龙湾区住建局和企查查等平台发现,宝龙广场曾多次因品质问题被媒体曝光和住建部门通报,并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信息显示,2021年7月,龙湾区住建局曾对其通报称,在对宝龙广场的三次分户验收、复验中,均未能通过验收。在随后的竣工验收中,住建部门到场监督核查,发现仍存在资料不齐备、现场局部施工未完成、整改事项未达标等问题,责令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预验收。鉴于温州宝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鸿厦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程序违规、验收形式内容不达标、五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龙湾区住建局对上述5家单位予以通报,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去年,宝信房开因在宝龙广场一期工程的建设中拖欠200余名民工504万元工资,而被龙湾住建部门通报。
龙湾区税务局近日发布欠税公告,其中,宝信房开因欠税87万余元而上了欠税公告清册。此外,该房开还曾因发布宝龙广场的违法广告,被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53万元。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规的建筑材料温州宝信房开被罚20万元
记者何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