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一个是建筑工地,一个是餐饮店,最近他俩都受了罚。前者因为运输车辆离开工地上路行驶前,没有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造成路面污染,罚款800元;后者未按相关要求设置燃气用具熄火保护装置,被立案调查。
记者日前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在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如果遇到这些事,绝不会“小事化了”。
带泥上路
这个工地被罚800元
上周,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鹿城区勤奋路某工地门前的路面存在车轮泥印污染痕迹,长7.1米,宽4米。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后,按照“谁污染、谁清理”的要求调查走访,发现是工地运输车辆驶离工地时,车轮沾染上了工地内的泥土,致使工地门前南侧路段造成污染。
执法人员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责令其限期清洁路面,并向当事人发放《谈话通知书》。谈话期间,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表示接到通知后已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路面清洗工作。目前,该路段已恢复清洁状况。但是这位司机仍旧接到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表示,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会对城市道路的保洁与安全造成破坏。今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继续加强城区在建工地周边管理,针对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执法人员将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与监督工作,确保工地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好驶出车辆的封闭运输和轮胎清洁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现象。
未设熄火保护装置
这家餐饮店被立案调查
日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家餐饮店未按相关要求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餐饮店厨房内设燃气炉灶一台(一灶三眼),却未设置燃气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也就是说,店里的厨师使用的是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烧器具炒菜。
燃气用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有什么危害呢?执法人员介绍,熄火保护装置,是燃气燃烧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作为燃气灶的安全门,能够检测到燃气灶熄火状态,在灶火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被风吹灭等情况下,能短时间内自动切断气源,避免引起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如果燃气灶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火苗被扑灭后燃气持续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这家餐饮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餐饮店负责人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燃气灶未设熄火保护装置
这些事,真不能“小事化了”
记者:夏婕妤通讯员鹿综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