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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2017年空气优良率达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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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的天空越来越蓝了。记者从县环境监测站了解到,2017年检测出来的有效天数为361天,空气优良率达到了97.2%。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有131天,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有220天,空气轻度污染的有10天。PM2.5浓度在2016年已下降18.4%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2.9%,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

  据统计,2017年,轻度污染天数为10天,分别为1月28日,5月26日,7月12日、24日、25日、26日,9月17日、18日,11月3日,12月23日。其中,1月28日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浓度达到了99微克/立方米。12月23日的主要污染物为NO2(二氧化氮),浓度达到了94微克/立方米。剩余8天的主要污染物都是O3(臭氧),其浓度分别为198微克/立方米、170微克/立方米、188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162微克/立方米、170微克/立方米、184微克/立方米、167微克/立方米。从2016年到2017年,空气中O3含量从82微克/立方米上升到94微克/立方米。

  “每年夏天,臭氧的浓度开始慢慢上升,这主要是受到阳光辐射的影响。而秋冬季节,由于北方输入性污染,我县pm2.5和pm10浓度会有所上升,雾霾天气相较于夏天会多一些。”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另外,2016年大气中NO2的全年平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2017年下降到27微克/立方米。

  为了让我县的天空越来越蓝,空气质量越来越好,近几年,我县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空气质量逐年得到改善,现已达到二级标准,接下来,要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继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能源结构调整、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而在2017年,县环保局制定发布了《平阳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围绕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这一核心任务,坚持抓重点、克难点、破焦点、见亮点,扎实推进“7+1”专项行动,补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治气体制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市)三级联网,定期对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辖区内储油库和加油站的监管工作,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不断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