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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例触犯刑法的工伤骗保案件判了!

温州晚报 5046

  温州网讯近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工伤骗保案,龙湾某电器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诈骗约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市人力社保局称这是温州首例被判处刑罚的工伤骗保案件。

  2022年12月,涉案公司职工姚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受伤,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腕桡骨骨折。其间,许某得知公司并未按要求为姚某缴纳工伤保险,这意味着公司将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此,许某竟耍起了小聪明,先是紧急为姚某参加工伤保险,随后两人伪造成参保后才受伤,并以此申请工伤认定,非法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46107.34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公司法人许某伙同姚某虚构受伤事实、伪造工伤证明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已违反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社保基金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群众共同维护。同时,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把关各环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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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首例触犯刑法的工伤骗保案件判了!

  员工工伤 公司法人竟造假骗保

  记者谢施琦通讯员邵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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