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明火作业,进而引发火灾,这样的事故有非常惨痛的教训。近日,苍南县消防部门查获了两起无证电焊工违规作业的案件。
11月21日,郑某某、江某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电焊操作资格证的情况下,在苍南县宜山镇东河路、环城西路两处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相关部门当场查获。
郑某某、江某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属情节严重。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郑某某、江某某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部门表示,无证上岗、违规电焊,一些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心存侥幸,引发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已造成38人遇难。经初步判定,这起事故是由企业人员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6月9日,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无证违规电焊作业,引燃了内部的泡沫保温材料,事故造成6人死亡。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为遏制违法作业,两名无证电焊工被拘留
通讯员何盛阳
记者吴祖坚